武华校人〔2019〕21号
关于吴焕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
吴焕芹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
齐洪方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
龚先军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行政副院长;
汤雁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秘书;
韩笑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
郝志康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曾志娥同志为智能制造学院行政助理;
以上人员原有职务一并免去。
以上聘任人员,原则上副处级聘期三年,科级聘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聘期内同级职务变动,任期累计。学校根据干部合同履行期限、履职考核、年龄、身体健康等因素可进行适时调整。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