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校教〔2019〕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方向引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2. 坚持面向全体。夯实学校美育工作基础,注重加强全员美育,充分保障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3.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整合全校美育资源,全面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推进通识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
(三) 总体目标
明确学校美育教育理念,以提升学生的艺术品位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为先导,不断完善美育体系,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师资建设、统筹社会资源,建设1-2个特色显著、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和10门左右艺术教育类“金课”,编制一批校本教材,培养一批优秀艺术教师,打造一批高水平社团和品牌活动。到2023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艺术场馆设施明显改善,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创造性思维能力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学校美育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普及艺术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两个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
(一)普及艺术教育
1. 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在艺术与传媒学院成立公共艺术课部,与通识教育中心、团委协同推进艺术教育的普及与管理,建立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
2.艺术通识课程纳入学分制管理。把艺术通识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艺术通识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3. 构建公共艺术课程体系。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
4.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学校团委要着力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创造性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华夏特色的艺术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确保大多数学生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
(二)提升专业教育
1.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注重专业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结合实际,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艺术学科专业体系。
2.建设一流艺术专业点。艺术类专业建设要注重产业发展、社会需求和艺术设计前沿,增强社会服务意识,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依托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荆楚卓越艺术人才建设,努力建设省级一流专业点。
3.完善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促进艺术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4. 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艺术类专业和其他学科专业联合开展“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
三、主要举措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 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学校美育要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在线开放课程。
2. 加强艺术类通识课程建设。进一步凸显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开设艺术通识必修课,在通识课程体系“人文与艺术”模块中,建设系列核心通识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
3. 推动美育协同创新。探索建设一批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学校与相关文化部门等协同育人机制。
4. 完善艺术教学条件和场馆建设。改造升级艺术教育和实践设施,增加对艺术馆、艺术专业教室、专业实验室等硬件资源的经费投入,改善艺术课程授课条件和校园艺术文化活动的环境。
(二)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 提高美育教师教学水平。要把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加大现有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
2. 加强美育师资配备。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合理安排普及艺术教育教师,满足艺术类专业、公共艺术教学及校园艺术文化活动需要。
3. 加强艺术教育教师团队建设。探索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引进德艺双馨的高素质艺术人才,选聘艺术界知名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开设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高水平艺术指导。通过传帮带,打造一批美育教育教师团队,确保学校艺术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4.加大美育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对在学校美育教育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一定政策倾斜,鼓励艺术教师开展美育教育研究。
(三)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1. 大力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和传统文化艺术,努力与各类美育课程教学相结合,加强对课外艺术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2. 抓好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创建丰富多样的特色艺术社团,制定完整的后备艺术社新人招收培养计划,配备专兼职指导教师,提供固定的活动场地,落实专项活动经费,保障艺术社团的正常活动开展。
3.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与艺术社团训练和活动,学生参加社会艺术实践活动记入课外学分;定期开展华夏艺术之星评选活动,表彰品学兼优且积极参加艺术实践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4. 打造系列品牌艺术活动。发挥“高雅艺术进校园”、“生活美加油站”等校园艺术文化主题活动的品牌优势,定期开办艺术讲坛,把高雅艺术与艺术知识普及结合起来,扩大高雅艺术受益面。
5. 注重校园布局的美化和校园育人文化环境构建。充分发挥环境美育人功能,组织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影视、校园景观设计等作品的展示与推广,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
(四)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
1. 学校美育要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鼓励艺术类专业参与区域基础教育的美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等工作。创造条件将学校艺术馆向周边中小学有序开放。
2. 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依托“结对子,种文化”等项目,积极开展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3. 深化国际艺术文化交流合作。借助国际和国内、政府和民间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发挥艺术专业和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中外艺术文化交流、引导艺术专业学生游学、实习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教务部、团委、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决策咨询和评估督导。制定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落实保障条件,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形成学校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
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美育发展基本需求。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鼓励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方式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场馆等设施设备,促进学校和社会美育资源共建共享。
(三)探索评价制度
完善学校美育评价体系。把美育工作纳入构建学校艺术教学和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体系,建立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学校美育评价制度,促进美育教育规范科学发展。
附件: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美育工作推进落实任务分解表.doc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