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校教〔2019〕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了认真做好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教(以下简称综合评教)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对于新时期学校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
第三条 综合评教坚持“以评促教,教学相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教师改革教学模式和方法,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四条 综合评教主要为学生评教、督导评教、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必要时引入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价,适时开展教师自我评价。
第五条 综合评教的权重为:学生评教占50%;督导、领导评教占40%;同行评教占10%。如遇缺项评价,则按当期平均值折算替代。
第六条 综合评教的对象,为承担学校各类型课程的专职专任及兼职教师。
第七条 综合评教的方式,一般采取现场评价的方式,学生评价采取网上方式进行。
第二章 学生评教
第八条 参与综合评教的学生,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九条 学生评教的对象,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当学期实际开设全部课程的任课教师。
第十条 学生评教的内容,评价指标由学校制定,并不断完善。主要评价任课教师在师德师风、严谨治学、知识传授、培养创新、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教学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每学期开展教学评教工作,一般在课程考核前进行,由学生在网上按评价指标,客观、公正地对当学期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学生评教一般采用多人、多数有效原则进行。原则上学生参评率达50%以上的为有效数据,由教学督导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与分析。
第三章 督导评教
第十三条 督导评教队伍由学校校级(专职)教学督导和院级(兼职)教学督导组成。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采取随机随堂听课的办法,对教师进行现场评价。
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评教的内容,应考虑全面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对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进行多方面评价。学院教学督导重点突出专业性评析。
第十六条 教学督导评价结果由教学督导办公室每月汇总分析并予以公布。每学年末开展总评。
第四章 领导评教
第十七条 领导评教的人员为校领导、学校中层干部,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党总支书记、院长助理。
第十八条 按照学校听课制度要求,领导听课任务由教学督导办公室统一安排,采取随堂听课方式进行,评价结果送教学督导办公室统一汇总分析。
第十九条 领导评教除全面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外,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内容熟悉程度、教学方法、课堂气氛、纪律等进行评析。各学院领导还应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教学日历的执行、课堂教学效果等做出评析。
第二十条 各级领导听课后,应当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结果送交教学督导办公室汇总分析。
第二十一条 其他管理人员的听课评价结果,视作领导评教的参考资料,由相关学院汇总保存,并抄报教学督导办公室。
第五章 同行评教
第二十二条 同行评教的人员为各专业系(教研室)主任、相关专业教师、其他管理人员中的相近专业人员。
第二十三条 同行评教由各学院、各专业系组织实施,有计划地安排随堂听课,尽量做到全面覆盖。
第二十四条 同行听课应基于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重点放在执行教学大纲,准确讲授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突出专业特色等方面做出评析。
第二十五条 听课人应当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客观、公正、准确地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第六章 结果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教按照学生评教、督导评教、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四大类,分别确定评教等级,即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为中等;60-69分为差等。
第二十七条 综合评教实行按序排名的办法。前十名予以公布,每年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综合评教排名靠后的列入帮扶对象,实行重点听课。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可以将综合评教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薪级晋升以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学校综合评教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综合评教的组织与管理。主要包括制(修)订综合评教指标,安排综合评教计划,对评教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反馈,负责综合评教各种信息数据的管理。
第三十条 同行评教的组织与管理由各学院负责,并将结果抄报教学督导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每门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应当提示学生进行评教。学生工作辅导员应当督促学生评教。学生评教的参与率可以纳入各学院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学校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157249194333745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