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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夏理工学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10-29 00:00 作者:学校办公室 摄影:

武华校202014

第一条  为强化工作纪律,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规范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请示报告的归口管理职能由党政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  凡属下列范围之内、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投资方等主管部门要求请示或报告的重要问题,党政办公室要以公文、简报及其它形式及时请示报告。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重要的规章制度;

)教学、学生教育、人事等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

(五)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给学校重要工作和有关事项

(六)重要外事活动和其它重要事项。

第四条  校内各单位对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重要工作事项,对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情况以及对上级部门或领导的询问,必须及时予以报告和答复。

第五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向学校请示和报告的事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精神、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关于本单位发展规划、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有关人事安排;

(三)学科、专业方面重大建设项目,举办、承办非本单位独立举行(进行)的各类活动以及外事活动;

(四)预算内(不含下拨经费)超1万元以上的支出,以及下拨经费内超出授权权限的支出和预算外支出;

(五)对外信息的发布、宣传,取得的重大成果,典型事迹;

(六)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苗头、发生及处理情况;

(七)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教职员工患危重病或去世;

(八)主要负责人出差、出国(境)的请假事宜;

(九)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六条  请示报告基本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强化组织观念,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二)请示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得夸大和缩小相关事实资料,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相关重要情况;

(三)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受理的原则,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四)请示报告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能事前请示报告的要事前请示报告,因特殊情况事前无法请示报告的,事后及时补报请示报告;

(五)凡属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第七条  校内单位呈送校领导的书面请示报告如下原则办理

(一)凡需报送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要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请示报告要一事一报、内容属实、观点明确,并要有意见或建议;

(三)请示报告内容如与其它单位有关,主办单位要在请示报告前与有关单位协商,协商不一致时,应将有关单位意见一并报上并作说明;

(四)除特殊情况外,请示报告要报送党政办公室签收、编号、登记,党政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呈校领导审批,或转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呈学校领导审批;

(五)校领导签署批办意见后,由党政办公室回复呈报单位予以执行或按批办意见转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并负责催办、督查。

(六)请示报告办结后,由党政办公室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整理、归档。

 第八条  对请示报告事项处置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按如下原则办理: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及时按批复(批示)意见妥善办理,未按要求和批复(批示)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涉及多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根据业务内容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方案制定、会议召集、信息共享、督促反馈等组织工作,协办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任务,杜绝推诿扯皮;

(三)在正常情况下,请示报告7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呈报单位需表明情况,党政办公室派专人特事特办,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领导签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的事项,相关单位应按时主动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党政办公室反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四)对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突发事故和事件,未及时请示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请示报告落实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每年不定期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把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执行不好的单位,除批评外,还要限期整改。

第九条  服务保障单位在职权范围内根据校内各单位的申请或要求进行的工作协调、资源调配等公文往来,可由各单位简化办事程序,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