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2 10:54 作者:网站管理员 摄影:
武华院人 [2015]020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聘任:
姚卓夫同志为院团委副书记;
朱晓君同志为财务处审计科科长。
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原则上聘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计算,两年内同级职务调动,任期累计。学院根据干部履职情况,可提前终止聘期。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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